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工作人员删除)
企满赢面向终端企业B端提供一站式的企业服务! 业务线涵盖创业服务、工商财税、招商加盟、法律咨询、人力资源、海外注册、营销推广、会展服务等,为全国终端企业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服务。企业服务就找企满赢!
手机上企满赢,找客户更快一步
工商、财税、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法律咨询、人事代理、技术开发、融资租赁工装,各行客源源源不断。
企满服务号
企满订阅号
南京赢想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20106] 备案号:苏ICP备2020070637号 Copyright 2009-2024 qimanyi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