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公司派小明到西北某城市工作一年,面对陌生的环境,正当小明为居无定所苦恼之际,他通过朋友结识了小李。小李表示可以将自家闲置已久的老房子租给小明居住。小明和小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押一付三”。小明入住4个月后当地发生地震,租赁房屋受损,凡下雨必漏水,严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小明请求小李对房屋予以修缮,但是小李才用积蓄购买了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不想提前取出损失收益,加之小李也不想再对老房子有所花费,于是拒绝了小明。一段时间后,因长期失眠,小明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小明不堪忍受,决心另寻他处。小明可以解除与小李的租赁合同吗?

1个回答

  • 大有 大有

    《民法典》第562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5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第565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更多阅读

工商服务

工商服务

开办公司 快至3天拿证

财税服务

财税服务

快速核算代账价格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快速注册商标,15个工作 日即可预先使用

资质办理

资质办理

专业顾问一对一服务,快速拿证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

有效规避企业风险,解决股权问题

我们已经成功提供60W+商机资源

欢迎您留电咨询,我们将为您匹配最合适的资源

极速回电隐私保护一对一服务

南京赢想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20106] 备案号:苏ICP备2020070637号 Copyright 2009-2024 qimanying.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