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
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坷申请作品登记。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南京赢想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20106] 备案号:苏ICP备2020070637号 Copyright 2009-2024 qimanying.com 版权所有